109年度本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補助案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結果

一、依本校109年12月14日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獎勵部分:
(一) 以下教師頒送感謝狀,並移請相關系所及單位列入教師評鑑及升等之參考:
1、108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者:劉英偉、林曉雯、施百俊、黃名義、王儷靜、郭碧祝、吳品賢、吳貞和、蔡孟琳及葉碧琿。
2、109年度擔任本校主責之性平案之調查小組成員者:郭碧祝。
(二) 以下職(含契僱)員工建議敘嘉獎1次,並依身分提請本校相關考績 (核)委員會審議:
1、108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者:張瓊尹(職員)、謝熙樺(契僱)及羅淑月(工友)。
2、109年度擔任本校主責之性平案或代表本校擔任跨校性平事件中之調查小組成員者:吳茉朱(職員)、張雯玲(職員)及李宗訓(職員)。
3、109年度積極協助案件調查、處置或防治工作:劉純如(契僱)與郭明宗(職員)。
4、其他推動或積極配合性別平等教育實務工作於108學年有具體成效者:廖千菘(契僱)。
(三)學生沈宗穎,於108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建議敘嘉獎1次,請學生事務處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三、 補助部分,同意補助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申請人:劉素芬)3萬元辦理性平相關研習(2場);另補助學務處軍訓暨校安中心(申請人:廖千菘)1萬8,115元辦理性平相關研習(1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