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
公告日期:115年10月5日
一.本案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
(一)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
(二)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
(三)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供參。
公文.pdf
流程圖.pdf
提案單.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