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辦理外包業時,應於服務契約明訂禁止廠商之服務人員有性騷擾或性侵害學生情事

教育部來函
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加強性騷擾之防法工作
於辦理外包業時
應於服務契約明訂禁止廠商之服務人員有性騷擾或性侵害學生情事
且應列明違反之罰則等規範
並請列為重點宣導事項
以落實保護學生之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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