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函 請各地方政府及學校加強性騷擾之防法工作 於辦理外包業時 應於服務契約明訂禁止廠商之服務人員有性騷擾或性侵害學生情事 且應列明違反之罰則等規範 並請列為重點宣導事項 以落實保護學生之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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