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衛生福利部制定性騷擾事件相關申訴書表,請相關人員據以運用 (自105年1月1日起適用)

一、性騷擾事件申訴書適用於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如附件)之案件,已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之規定。

二、性騷擾防治法及申請書表,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