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本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獎勵補助案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結果
一、依本校110年12月17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獎勵部分:
(一)以下教師頒送感謝狀,並移請相關系所及單位列入教師評鑑及升等之參考:
1、109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者:劉英偉、林曉雯、曾紀幸、施百俊、黃名義、陳永森、黃燕女、王儷靜、郭碧祝、吳品賢、許瞻桂、許良政及葉碧琿。
2、110年度擔任本校性別事件調查案或跨校性別事件調查案之調查小組成員者:王大維、鍾儀潔及葉碧琿。
(二)有關職(含契僱)員工部分,將依身分提請本校相關考績 (核)委員會審議敘獎事宜:
1、109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者:張瓊尹(職員)、謝熙樺(契僱)及羅淑月(工友),建議敘嘉獎1支。
2、110年度擔任本校性別事件調查案或跨校性別事件調查案之調查小組成員者:
(1)吳茉朱(職員)、張雯玲(職員)及梁菊香(職員):因協助3案以上,建議各敘小功1次。
(2)李宗訓(職員):因協助2案,建議敘嘉獎2次。
3、110年度積極協助案件調查、處置或防治工作:
(1)劉純如(契僱)及萬俊宏(職員):建議敘嘉獎1次。
(2)郭明宗(職員):案件處理得宜,建議敘嘉獎2次。
(三)學生施柏宇,於109學年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且屆滿,出席率達50%,建議敘嘉獎1次,請學生事務處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予以獎勵。
三、補助部分,同意補助行銷與流通管理學系(申請人:劉素芬)3萬2000元於111年度辦理性平相關研習(2場);另補助科學傳播學系 (申請人:鄧宗聖)5萬元於111年製作性平相關動畫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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