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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

公告日期:115年10月5日

一.本案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

(一)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

(二)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

(三)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二.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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